一、農村宅基地有償轉讓書怎么寫的
農村宅基地有償轉讓書應寫明:
1.轉讓方、受讓方;
2.協議的具體事項;
3.轉讓金額、付款方式;
4.產權歸屬;
5.協調和處理、違約責任以及優先購買權的具體方式等相關條款。
二、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規定存在差異,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后才能確定。
三、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流轉么
宅基地使用權在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且必須經過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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