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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生產日期“躲貓貓”需要清晰剛性的監管標準
2024-09-11 10:01:29   來源:北京青年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今年3月21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簡稱《公告》),針對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現象,推動食品企業積極采取改進措施。如今,距離該《公告》印發已有近半年時間,有媒體走訪多家線下商超發現,一些今年3月21日后生產的商品,其生產日期、保質期仍和消費者玩起“躲貓貓”。(9月9日《工人日報》)

食品的生產日期與保質期緊密相連,是消費者計算評估食品安全性的重要信息依據。如今,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越來越強,在挑選預包裝食品時大都會看看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而“躲貓貓”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提升了消費者查看相關信息的難度系數,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老年消費者則尤其不友好。在“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找不到或看不清生產日期、保質期的時候,消費者很容易買到臨期食品或過期食品。

商品生產日期等標簽標識信息“躲貓貓”,主要表現為信息位置隱蔽、信息指引路徑不準確不清晰不到位、字體較小、字體顏色與包裝背景顏色接近甚至相同等問題。這些備受消費者詬病的問題之所以長期存在,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對應的監管標準不夠清晰具體有力。

《產品質量法》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若日期標示采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形式,則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

這些規定的原則性、概括性較強,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的標注缺乏明確具體的參數要求,留出的理解、操作、執行空間較大,客觀上讓一些商品的生產日期等信息“躲貓貓”有了模糊的生存空間。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對標簽標識的位置、顏色、大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但也存在著效力和執行力短板。《公告》不是法律法規規章和國標,而是倡導性、鼓勵性監管措施,也缺乏強制約束力。

防范一些商家在生產日期、保質期上面玩“躲貓貓”,需要清晰剛性的監管標準,需要扎牢“監管籬笆”。立法部門以及市場監管、衛健等部門有必要通過修法修標、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法律解釋等方式,針對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躲貓貓”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商品標簽標識信息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商品標簽標識中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的位置、查看導引方式、字體、顏色等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列明禁止情形,劃清法律紅線,并設定罰則,明確相關標簽標識信息“躲貓貓”的法律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責任。

這樣,監管標準既有了法律效力,也有了可操作性,還有了必要的強制力、執行力。剛性清晰的監管標準能給企業的標簽標識行為提供硬約束、強指引,能給消費維權和執法監管提供規范、權威、有力的“抓手”,能有效壓縮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躲貓貓”的空間。(唐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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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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